一、退换商品原则
如果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向用户提供相关退换商品服务。
1、中华玉网保证出售商品时商品及外包装的完好无缺。为了保证您的利益,请您在收到商品时当场验商品,如果发现商品在运输途中破损,您有权让配送人员拿回商品重新配送或者要求邮局或快递公司出示证明,向邮局或快递公司索赔。并立即与客服中心(0377-61620606 13838959941)联系或者在线通知,过后不予受理此类问题。
2、在中华玉网承诺的期限内。退商品:华玉珠宝专卖店内售出日起15天内,网上客户收到商品7日内(以客户签收日为准);换商品:华玉珠宝专卖店内售出日起60天内,网上客户收到商品50日内(以客户签收日为准),您必须电话(0377-61620606 13838959941)通知华玉缘客户服务中心,我们在收到您的退换商品后并在3天内将商品发出。由华玉缘客户服务中心为您办理退、换商品事宜。
二、退换商品时请注意:
(1)保持退换商品未被人为地破坏、污损;
(2)商品应保持全新,相关附属配件齐全(比如:商品的挂绳、包装盒,以及附属商品的赠品等等;
(3)准备好当时购商品的产品标签、鉴定证书(已鉴定)、服务承诺卡及包装物等;
(4)发现几件商品中个别有问题的,可以单独退换,保留其它满意的产品。
我们在收到您的退商品后会根据您的要求为您办理退款或转存华玉缘账户手续。退商品的邮费和退款的汇费由顾客承担。
三、中华玉网有权拒绝以下情况下的客户退换商品要求:
(1)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如客户自己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的产品);
(2)超过退换商品期限的退换商品要求(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
(3)退换商品不全、涂改或者外观受损。退换商品时运输上出现损坏的;
(4)由于客户自身原因(比如说订购前未看清产品简介、重复订单等)产生的退商品;
(5)客户退商品前没有与客服中心提前联系;
(6)产品并非由中华玉网提供。客户寄来的产品编号与公司原底单不符的。退换商品时没有本公司有效购买凭据(购物清单或收据,产品标签、鉴定证书(已鉴定)、服务承诺卡);
(7)特价,优惠,赠送商品,成批量计价的产品及订做商品。特殊订制、或按客户要求镶嵌的产品。双方约定不再退换商品的产品。拍卖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接受退换商品。(特别说明可以退换的除外)